她正在对手机屏幕涂口红,理头发,听他口气不好,手机迅速塞裤兜里,温柔说:“是我,一马哥。”
他冷冷问:“你是哪位”
她“嗤”的一下笑出声,怕他更加生气,忙收了笑,答说:“金不换。”
“不好意思,没听说过。”
她又噗嗤一乐。
他脸拉的更长:“所以你到底哪位”
“你的小猫咪。”
停顿片刻,他再问:“找我干嘛有什么事情”声音比之刚才,似乎低了几度,也缓和了那么一点点,有了那么一点温度。
“寂寞小野猫,热情似火,送货上门,包君满意。”
他清了清嗓子,慢条斯理问:“具体怎么满意法”
“前-凸-后-翘,浑-圆坚-挺,姿势各不同。”
然后门“叮”的一声,打开了。
过几天,金美娣在家打扫卫生,在床头枕头下翻出金不换忘记收起的日记一本,偷偷打开来看,嘴里不知不觉就跟着念了出来,金老太忙丢下手里正在剥的蚕豆,悄悄凑过去偷听,只听金美娣念道:“……然后当天和好如初,不仅如此,还好到死去活来,好到当时我们两个人都认为自己可以为对方死去……”
金美娣被气到,笔记本“啪”的一下子甩老远:“谈个恋爱,能把自己谈到死去活来,这只戇大二百五,要栽几次跟头才能学乖”骂着骂着,一个回头,看到金老太的一张老脸在身后,离自己后脑勺只有两寸远,吓得心里一个“咯噔”,手心立时出了一身冷汗,叫道,“老太婆离我这么近干嘛!你想吓死我!”
金老太纳闷:“做啥啦,我能把你吃了”
“突然看见你这张脸,能把我吓死!托你老人家的福,我都五十多岁的人了,突然冷不丁被哪个年纪大的女的叫一声‘美娣’,都还能吓掉魂,心脏砰砰跳半天,我这是心理阴影晓得伐!”
生完金老太的气,接着生自己女儿的气,恨恨道:“小娘皮,白眼狼!怪不得成天不愿意去店里帮忙,原来是要回来写恋爱日记,简直笑掉我大牙!也不想想自己的那点水平,读书成绩时差到我和她爸都没脸见人,作文十次有八次是我代写,还有两次是抄别人,数学常年考十几二十分,偶尔状态好能才考到三十多,这样的人,也能吭哧吭哧写这么多的日记出来,唉哟,笑死人,气死我!”
金老太被赶到一边,这时幸灾乐祸说:“爹蠢娘也蠢,蠢蠢相加,你还指望小姑娘能聪明到哪里去。你年轻时死活要跟竹生结婚的那会儿,油盐不进,打死不听,不比她还戇还二百五”
“金不换像我,那我又像谁!”
“你蠢你的,不要扯上你老娘!”
金美娣想想不甘心,把金不换日记从地上捡起来,随手翻开,继续念:“……在外面成熟又温和,待人彬彬有礼,情商爆表,说话做事令人如沐春风(不是我的评价,是kevin原话),但这并不是他的真正面目,他内心傲娇又任性,是最最喜欢装的幼稚大傻逼。怎么说呢,大傻逼好起来时是真的好,超酷超有风度,但讨厌起来也是真讨厌,喜欢说教爱训人,脾气捉摸不定,根本猜不透他内心真正想法,有时看人(主要是我)的眼神让人很受不了,这点最令我讨厌。昨天晚上,跟他去静安寺酒吧喝酒,很巧,遇到他一堆朋友,我和其中一个更傻的傻逼吵架,结果他就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昨天晚上,金不换跟李一马随意去静安寺酒吧喝口小酒,酒吧里偶遇香港读书时期的朋友,人数一多,就从小圆桌换到一间包房里去,大家坐定,互相介绍完毕,开始热烈寒暄。
在金不换看来,这群香港人就是装逼犯,大家明明都是中国人,说的话十句有九句用英文,偶尔才会冒两句广东话出来。他们的话她听不懂,就算听得懂,她和他们也说不到一起去,索性不去费那个神,坐到包房角落里去,自己管自己吃喝。这家酒吧的鸡尾酒与小食做的都不错,而且名字起得通俗易懂,浅白又有趣。所有鸡尾酒里面,她尤其喜欢一个名字叫做“冰糖葫芦”的山楂威士忌,这威士忌他们自制的,酒香里带着点酸甜味,酒不赖,所以都喝光,然后把用以装饰的山楂也吃掉。
反正李一马和他那些朋友高声说笑的时候,她坐在角落里品着山楂威士忌,吃小食,看手机。她心大,不勉强自己,也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哪怕被排除在外,不参与到他们当中去,也可以做到怡然自得。
他的几个朋友之中,有个身着合身收腰款西装配切尔西靴,一身精英范儿的年轻男人大约是个情种,认为美人不应该受到冷落,因此凑过来和金不换说话,递上名片,闲聊了几句,他同伴喊他名字,叫他过去一下,他同金不换握了握手,临走前望着她的脸,笑着来了一句:“lucky dog!”
第一次见面,话还没说几句,张口就骂人,他妈的简直莫名其妙,这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人士
金不换气得把手里干藕片一丢,转身就去找李一马,气势汹汹告状说:“一马哥,他骂我是狗,你以后不许睬他!”
作者有话要说: 谁动了我的封面
jj的封面简直丑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