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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三十章 混沌避难所

“真是久违了。”打量着这片似无边无际的熔浆大海,我发出感叹。

的确是久违了,要是在这里呆久了的话,那赤红色的咆哮熔浆,说不定会让人得红眼病。

当然,其实最大的感叹,还是对大菠萝,大魔神迪亚波罗的力量的惊叹和恐惧。

这样一个熔浆世界,居然是它硬生生撕裂创造出来的

以我现在准世界之力境界的水平,连怎么创造一片固定空间都不知道,魔神等级的大菠萝,却已经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这就像一个在山上生活,无拘无束的玩着人猿泰山的野人,第一次知道住所的概念,对方却已经建造高楼大厦住进去了一样。

科技和智商水平,完全不在一个等级,而换算到这里,可以认为,我现在的力量,和大神魔相比,简直就是深山野人和太空堡垒一样的差距。

先不谈三魔神如何我们来谈谈四魔王,四魔王……呃,四魔王嘛……大概就是深山野人和未来战士的区别吧。

喂喂喂,话说我为什么老一个劲的打击自己呀这时候不是应该燃烧起熊熊的好胜心,像那些龙霸天,龙傲天一样,大声宣誓,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四魔王,让三魔神成为自己的马夫奴隶,最后征服整个宇宙的所有美女,建立统一大后宫教。

最后一个愿望是不需要的呀混蛋!!!

够了,我已经厌恶自我吐槽了。出发吧。

总而言之,火焰之河是一个能打击人的地方,任何人第一次来到这里,都会深深意识到自己和三魔神的差距。越是强大的冒险者,越能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心境冒险者,反而不知道开创这样一片巨大的空间有多困难,这对他们来说还太遥远。遥远的没办法想象。

踏着咝咝冒烟的滚烫熔岩地表,我们前进了一段路程,立刻就得到了热情好客的原住民夹道欢迎。

一群速度贼快的邪魔之王,这是巴罗格的最终进化体,实力非同小可,看它们那鬼畜一般的红色有角三倍速就知道了。

这样让人凌乱的一群鬼畜邪魔之王,用它们那火红色的,宛如健美教练一般的巨大身躯,快速逼近,将我们团团围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吐出了一口浓痰。

好吧,其实是地狱之火。

第一次来到群魔堡垒的冒险者,都会被前辈叮嘱,在这里,有两种装备是绝对必须准备的。

第一是抗闪电装备,这是为了应付神罚之城那段路程,无需质疑。

第二呢,就是抗火装备了,需要抗火装备的原因和这些家伙脱不了关系,从巴罗格到邪魔之王。都有喷吐地狱之火的能力,而且这货还不是一只两只,一群往往十几只,几十只。这地狱之火喷起来,那是漫山遍野,可能每个冒险者都不得不承受好几道地狱之火的煎熬。

如果没有一套坚挺的抗火装备,哪怕是圣骑士也扛不住这样的攻击。

我到是没什么所谓,虽然也装备了抗火装备,而且不用像神罚之城那样。还不能是金属材质的,大大有损本德鲁伊高大威猛的形象。

最重要的是,这些地狱之火,远远比神罚之城的闪电更好躲,别看它们把我围住了,其实没用的,以本德鲁伊的实力,只要轻轻一跳……

不屑的笑哼了一声,我假装是一个真正的绝世高手,闭着双眼,脚尖轻轻一踮,潇洒的跳上了数十米高空,然后挥舞着一百零八颗珠子串成的天舞宝轮,打算先剥夺这些家伙的五感再说。

谁要他喵的再和我提及版权的问题,我就先剥夺了他的五感,吼吼!

就在我准备大杀器的时候,这些邪魔之王停下喷火,把头一抬,猩红的邪恶眼珠,齐齐盯着滞留在半空中的我,盯的我毛骨悚然。

有股不详的预感,但是这群蠢货又能对我造成什么伤害呢我可是即将要告别战场,回老家和等候多年的未婚妻结婚的人,已经不需要再害怕什么了,哪怕是准悲剧帝的预感,也不会那么轻易应验的,是吧,亲爱的(掏出未婚妻的相片深情看了一眼),啊哈哈哈

笑容到了最后,变得十分苍白。

因为这些抬起头的邪魔之王,再次口中喷出地狱之火,数十道地狱之火集中在一起,变成了一道巨大的火龙卷,向我席卷而来。

雅典娜之惊叹啊!!!!!!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熊熊烈火照亮我的惊讶面庞,内心之中,不禁又想起了可亲可敬的卡夏老师,在临终之前对我千叮万嘱过的一句话:不到必要时刻,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双脚离开地面,这意味着你把一半的敏捷送给了敌人。

卡夏老师,对不起,我错了。

这一刻,我流下了懊悔的泪水,如果不是当初我怂恿她去采蜜,她就不会被马蜂蛰倒,不被蛰倒,就不会丧命,我在后山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的一窝马蜂,可是足足死了十几只呀,生命竟然是如此的脆弱。

就在千钧一发之间,一道雪白色的身影闪过,回过神来,我已经稳稳的被小雪叼在嘴里,那道火龙卷扑了个空。

哈哈,小雪,干的好,不愧是我忠诚而强大的宠物。

只不过……好像有点不对劲呀,这时候,我不是应该威风凛凛的坐在小雪的背上,露出一副风轻云淡,早有预料的笑容吗为什么是被叼在嘴里,手舞足蹈像个笨蛋主角的形象何在

难道说……导演已经放弃了我,打算让小雪做主角了

在莫名的主角危机驱使中,我们飞快的干掉这群不成气候的邪魔之王,继续向前进发。

在这里,我得小心点。不能做太出风头的事情,不比神罚之城,在神罚之城,冒险者都是匆匆经过。想要快点离开,不做无谓的纠缠,所以我才能在那里兴风作浪。

火焰之河,可是不少冒险队伍的历练之地,如果不想暴露身份。惊世骇俗的话,就得悠着点,在刷经验的同时尽量避开人多的区域。

因此,带着五只鬼狼,我们左闪右躲,专门找偏僻的,怪物难缠的地方钻,走了大半天后,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事实上,从未知道过……

管他呢。反正能刷到经验就成,大菠萝什么的,我一点也不在乎,真的一点也不在乎……

于是,在这片陌生的区域,我继续了自己的刷怪之旅,火焰之河的怪物虽然质量不如神罚之城,但是胜在数量够多。

况且,这里的怪物都是最终体,像什么邪魔之王呀。深渊恶魔呀,怪诞魔呀,暴风施术者之类的,经验比它们之前的形态多了不少。

经过我精密的计算。在这里刷怪,虽然爆落率不如神罚之城的一成,但是经验却是超过了三倍。

咦,一成和三倍这样一算,我还是吃亏了

在火焰之河的第三天,我终于凑齐了最后一丝经验。成功的获得了久违的金色光芒笼罩。

不容易呀。

我感动了,多久没有好好享受过这样的金光沐浴了

五十九级了!

离当初定好的两个月时间,还有一个月又七八天的样子,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我大概再有个二十天左右,就能再升一级,足足能提前七八天完成任务!

扳着手指头一数,我当时就眉开眼笑了,这个任务并不难嘛。

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本德鲁伊了!

冒着熊熊的野心自信之火,我看时间充裕,便动起了小心思。

想想看呀,我,一个去过第三世界的冒险者,一个准世界之力境界的强者,还没见过大菠萝长得什么样呢,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

对了,还有小墨童鞋也是,亏我用的这把剑还叫搞基的墨菲斯托之剑,结果主人却一点也不像是墨菲斯托的粉丝,竟然从未去捧场过。

仔细一想,真正打倒过的,也就只有督瑞尔,巴尔以及贝利尔和贝利尔。

简直就像一路被保送没有经历过中考和高考的大学生一样,总觉得人生少了一点什么,心里遗憾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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